用户名   密码   注册
网站标志logo
全站头部标志右侧

网站首页

征稿启事

|

|

藏拍资讯

名家推荐

|

|

艺术资讯

经典艺术

书画名家

艺术名家

|

|

油画名家

名家数据库

|

|

工艺名家

收藏知识

艺术鉴赏

鉴赏名家

|

|

名家名作

工艺名品

|

|

名家传人

文房四宝

画廊画院

艺坛名家

|

|

润格认证

工艺美术

|

|

拍卖机构

艺术展厅

当前位置:国际收藏指南-汇集天下收藏-收藏家-收藏品-古董古玩-国际收藏指南 > 新闻 > 艺术资讯 >
 

(受权发布)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标识使用说明


来源:国务院新闻办 作者:国务院新闻办 日期:2019-06-03 21:53

 

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 

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标识使用说明


此标识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的唯一指定标识。

一、使用范围

1.用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。

2.用于庆祝活动环境布置和请柬、证件、须知、签到簿等用品的制作。

3.用于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的背景板、标牌、彩旗、遮阳伞、遮阳帽、手提袋、文化衫等的制作。

4.用于新闻报道专题专栏、专题网页和宣传品、宣传折页、宣传标语、公益广告、招贴画等的制作。

5.用于制作庆祝活动即时贴、胸牌、臂章等,供群众佩戴留念。

二、使用要求

1.庆祝活动标识使用应当严肃、庄重,不得任意修改、变形或变色,不能因放大或缩小破坏标识的完整性。

2.庆祝活动标识不得用于商业广告、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,不得用于私人庆典和吊唁活动。

3.以庆祝活动标识为元素制作的用品,要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密切相关,不得乱用、滥用。

4.庆祝活动标识使用要结合实际、因时因地而异,妥善把握与周边环境关系,注重整体效果,既要有利于营造浓厚社会氛围,也要注意不能破坏现有人文自然景观,确保与城乡环境面貌协调统一。

三、使用管理

 

1.庆祝活动标识所有权属于国务院新闻办。

2.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庆祝活动标识的商标注册管理工作,防止标识被商业注册,要加强标识使用的市场监督和管理。

3.各地区各部门要对辖区内和主管主办的活动进行监督,对不按要求使用标识等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。

      国务院新闻办

      2019年6月3日

【中国收藏指南网】版权与免责声明:

一、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中国收藏指南系信息发布平台,中国收藏指南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。

二、凡本站注明"文章来中国收藏指南网"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稿件,版权均属本网所有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在下载、链接、转发或以其他方 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"文章来源:中国收藏指南网"。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
三、本站转载的内容,本站出于非商业性的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转载文、图涉及版权或者其他问题,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 来函与本网站联系。

上一篇: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标识
下一篇:逾1.4亿元的《狮子林》 牵着吴冠中永不断线的乡愁

 

 

 最近更新

恭喜著名帛画家董文政受 
刘增基(吉)同志入编《 
京东成立拍卖公司 经营范 
强国图志——文化兴国运 
最大规模毕加索原作来京 
国家博物馆展出馆藏经典 
第九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 
徐里:美育工作是一项长 
拥抱全媒体时代 新国漫的 
国新办举行全面加强知识 

 本站承诺

  1.本网站定期对加盟的艺术家在网站首页进行推广和宣传,并保证该资料永久保留。
  2.凡 在本网站购买书画作品如不满意的,可于收到作品的15日内退回,网站将无条件退款。
  3. 本站所有作品均来自书画家本人,并终身保真。
  4.本网站在收到买家款项的3日内,即以特快专递方式向买家交寄作品,并保证所售作品完好无损。

关于我们 - 联系我们 -